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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者的脸色;说实话,他有些怵宋元。“林笙和你不是一伙的?”宋元状似漫不经心的岔开话题,唐广雅愣了愣,下意识的答:“不是,我们是半路上搭伙的——那个张槟,倒真是隔壁理工的学生,就是脑子不太好使,我们骗他说是另外系的学生,他也没有怀疑。”“原来如此。”宋元恍然大悟,林笙的外貌很有特点,所以宋元几乎是毫不费力的就猜出了她的真实身份。这样一来,事情就更加有意思了——她摸着下巴,对唐广雅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行,我知道了,你回去吧,之前什么样,你回去之后,还是怎么样。”说完她转身欲走。唐广雅连忙叫住了她:“等等——大小姐,你不打算.......”宋元回眸,笑眯眯的看着他;不知为何,看着宋元的笑容,唐广雅居然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是灵长类动物对危险本能的警觉!宋元轻声说:“反正只要和你一起回到帝都就行了,爸爸也没有规定让我什么时候回去,对吧?”她的眼眸是偏浅的棕色调,仿佛柔软的蜜糖,此刻落在唐广雅眼里却没有丝毫的甜美,反而像是泡在□□里的糖果!唐广雅哪里敢说不?他额头上出了细微的冷汗,扯出一个干巴巴的笑容:“是......大小姐。”走出楼梯拐口,宋元毫不意外的看见了陆明清。他靠在门框上站着,嘴里燃了一半的烟,烟雾摇摇晃晃的升起来,模糊了面容。听到宋元走进的声音,他把烟摁在墙上熄灭,烟蒂顺手扔进了一边的垃圾桶里。“什么时候有的烟瘾?”宋元瞥着垃圾桶里还燃着隐约红光的烟头,微微皱眉。宋先生一贯是不抽烟的,不仅自己不抽,也不许宋家的小辈抽。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宋元不喜欢烟味。陆明清比谁都清楚。他侧身避开宋元伸过来的手,声音里透着烟草熏染的嘶哑:“别过来,我身上烟味还没有散,你就站那和我说话吧。”“我和你说话?难道不是你有话和我说?”宋元也不勉强,在他半米远的地方站着,半靠在楼梯扶手上。陆明清抿着唇,良久,憋出一句:“下次别单独和唐广雅见面——至少带上我!反正我也知道他的身份。”唐广雅在宋家办事,陆明清和宋元是青梅竹马,小时候没少出入宋家,对他颇有印象。宋元愣了愣,靠近了陆明清半步,问:“陆明清,你吃醋了?”陆明清额角微不可闻的跳了跳,随即眉骨与耳尖全都爆红,声音越加嘶哑了些许:“我刚刚点的外卖,酸醋干拌面——是挺好吃的。”宋元:“噗——”作者有话要说: 陆明清:我不是我没有我没吃醋!!!!我和你们,说个好消息!我活着军训完回来了!(瘫倒)所以前来兑现承诺的——日——日——更——更——仿佛预见了以后秃顶的日子。☆、旧情人“陆明清,你今年几岁了?”宋元幽幽的看着他。陆明清梗着脖子说:“你猜?”宋元抽了抽嘴角,说:“猜?我猜你个回旋七彩棒棒糖的猜!”“不猜就——”陆明清拉长了尾音,看着宋元,良久吐出一句:“那就不猜吧。”说完,他背过身,眼底压着几分隐晦的情绪,融进黑夜里,不为人知。宋元捏紧自己的衣袖,咬牙切齿的低骂:“呸!胆小鬼!”陆明清脚步一顿,没有转头,宋元听见他压低的笑声,带着克制的情绪,他说:“你才是胆小鬼。”说完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开。宋元脸上的笑容迅速的沉了下去,她冷着脸,眼底的情绪甚至隐隐带着几分暴戾!偏偏这时,宋元口袋里手机震动了一下。她拿出手机:一款老式的诺基亚,显示有一封未读来信。宋元点开短信,屏幕显示短信来自未知联系人,内容不多,寥寥几行:卡巴拉的女神。卡巴拉的女神?宋元关掉手机,抽出手机卡掰碎扔进旁边的垃圾桶,同时从包里摸出新的手机卡装上。手机自动开机后,里面设置的小程序已经自动删除了短信。卡巴拉的女神,站在生命之树顶端的起源。卡巴拉病毒起源于魏家的实验室,而卡巴拉病原体,在末世爆发之后,却随着魏玲一起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卡巴拉的顶端,卡巴拉的女神——会不会就是魏玲?宋元握着手机,眉头紧锁,脑子里乱糟糟的闪过许多念头,但都只是一瞬;她压下眼底的情绪,又是一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拿着破烂的吹风机回房。回去的时候螭吻已经洗完澡了,正在查看一张地图,看见宋元回来,她略微讶异的抬眉,问:“吹风机没有修好吗?”“服务员说这不是她的业务,现在再去找机修也很麻烦,所以我就干脆自己回来了。”宋元把吹风机扔到桌子上,随即满脸沮丧的扑进被子堆里。螭吻以为是这个大小姐没有了吹风机,心情不爽,也就懒得多管。她没有看见宋元埋在被子堆里的手臂,白洁的胳膊上,黛青色血管可怖的鼓起,仿佛无数条丑陋的虫子在皮肤底下扭动。隔壁间。唐广雅一进门,就看见嘲风在穿外套。他惊讶的问:“嘲风大哥......您这是打算出去?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出去办点事情。”嘲风敛目,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支细长的香烟叼在嘴里——他含着烟,却没有点燃,侧身绕过唐广雅离开。唐广雅看着男人高大的背影,微微眯起眼:大半夜的出去办事情,还没有叫上螭吻和陆明清,到底是什么“事情”呢?看来,这支负责护送的队伍,也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同心同力啊。嘲风走出宾馆,外面是一条宽阔的马路,路边的木头椅子上坐了一名少女;她穿着宾馆提供的素白及膝裙,冷淡的月光落在她姣好的五官上,展露出惊人的美丽。这个场景让嘲风陷入了片刻的恍惚——仿佛面前这个少女仍旧是十六七岁的模样,穿着白色芭蕾舞裙,脊背与脖颈永远是笔直的,带着那个年纪不知天高地厚的倔强。但仅仅是片刻,他收起了那点子恍惚,缓步走近林笙,在她旁边坐下。林笙侧目看着他,嘴角微微翘起,浅笑着说:“嘉容,好久不见。”她的眼神温柔得像蜜糖,黏糊糊的缠绕上来,此刻就算是心肠再冷硬的人,也会忍不住对她温柔起来。而且她叫的,不是嘲风的代号,而是他入部队之前的本名。嘲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