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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他对未来从没有任何想法,在曜金宫里过一天便算一天,虽说想吃遍人间好吃的,但这总不能算是什么远大志向。若说对未来有过什么样的设想,也许就是一直在曜金宫里住着,陪伴重明吧?“睡吧。”李景珑见鸿俊出神,恐怕他又想起伤心事,便让他躺下。外头大雪沙沙作响,鸿俊望向桌上的凤凰尾羽,被李景珑这么一提,许多思绪便毫无防备地涌来,在这么一个雪夜中层出不穷地淹没了他。十六年来,他尚且是第一次咀嚼到了名为“茫然”的情绪。我以后要做什么?许多年后,我会和谁在一起?“长史,那你呢?”李景珑呼吸均匀,似已入睡,鸿俊便面朝墙壁,陷入沉思中。“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总想着许多事。”李景珑沉声说道。鸿俊心中一动,翻过身,李景珑还没睡,睁开眼,稍侧过头,说道:“我不想像他们一样,年纪到了,便说门亲事。建功立业,娶妻荫子,平平常常,过完这一辈子。”鸿俊一腿曲着,怕碰到了伤口,曲久了不免脚酸,便抬腿搁在李景珑身上。李景珑知道他刚上了药怕蹭,便示意他把腿扳上来些,架在自己腰上。“对。”鸿俊答道,“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变成什么样,或者说,我……”李景珑挪过来些许,看着天花板,说:“你这样很好,鸿俊……我……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他不自觉地侧头,注视鸿俊的眼睛,忽然又有点儿不好意思,避开他的目光,说:“你身上有太多东西,是我不曾拥有过的。”鸿俊:“?”李景珑轻轻叹了口气,自嘲般地笑了笑。鸿俊:“长史,你的脸怎么红了?”李景珑:“……”鸿俊打量李景珑,眼里带着笑意。李景珑侧头,认真地看着他,彼此呼吸交错,他不得不承认,鸿俊有着某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在他的面前,李景珑总是想起自己的少年时。在那个属于少年人独有的岁月里,他佩一把散尽家财换来的长剑,四处苦苦寻觅一个像鸿俊这样的好哥们儿,一个来自某个并不存在的理想世界的,一起喝酒一起玩闹,一起仗剑杀敌,叱咤风云生死与共的挚友。但在那个时候,鸿俊没有出现在他的身边,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自己的心绪,兴许正是李白所言的“拔剑四顾心茫然”罢。“你来晚了。”李景珑忽然说,“要是咱俩在三年前认识该多好。”鸿俊说:“三年前我才十三岁呢。”李景珑笑道:“也是,不过你还是救了我。”“为什么?”鸿俊疑惑道。李景珑一本正经地说:“若早点认识,我说不定就……”鸿俊:“就什么?”李景珑朝后靠了靠,打量鸿俊,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失去了什么,那是在时光长河之中被俗世所蹉跎掉的意气与温柔。“鸿俊。”李景珑严肃地说,“我得问你一件事。”鸿俊:“???”鸿俊一头雾水,从躺下来开始,他就有点不懂李景珑了。总觉得他似乎话里有话,却又猜不透。“你喜欢我不?”李景珑问,“那天你说‘长史,我太喜欢你了’,是真心的吧?”鸿俊笑着答道:“当然。”鸿俊最喜欢跟李景珑在一起了,整个人生都变得灿烂明亮起来。“我也很喜欢你,将你当我弟弟一般喜欢……”李景珑脸上发红,说道,“妈的,这么说实在太rou麻了,明儿睡醒你就忘了吧。”李景珑难得地说了句脏话,鸿俊笑了起来,便拿脚踹他,说:“我懂。”“嗯。”李景珑说,“驱魔司里头,你我虽是上司下属,可我从来就把你当我弟弟一般看待……哪怕在龙武军里,我也不曾与人这么要好……”鸿俊听到这话时,确实觉得有点rou麻,从小到大,从未有人这么对他说过,内心倏然就开出了花儿来。“他们常开咱俩玩笑,我对你……可没有什么非分心思。你千万别想多了。”李景珑使劲摸摸鸿俊的头,又说,“我是不在乎人……议论的,有些话,你别放心上就好。”鸿俊又听不懂了,问:“什么话?”李景珑道:“有时候我真不明白,你究竟是装傻还是真傻?”鸿俊明白了,笑着说:“我懂啊!我也没……”“至于你有没有心思,我可管不了你。”李景珑又开始一本正经地逗鸿俊玩。鸿俊:“没有!没有!没有!”李景珑:“哦?是吗?”说话时牵起鸿俊的左手,摊开手掌,彼此手指交错,轻轻扣在一起。鸿俊:“!!!”一被李景珑手指扣住,鸿俊感觉到自己又硬了,当即满脸通红。上次骑马回长安,教李景珑用心灯时也是这样。李景珑似笑非笑,打量鸿俊,再往他身下看,意思是:怎么样?还说没心思?鸿俊忙抽回手,心脏怦怦狂跳,说:“你别整我!我也……我也把你当家人……嗯。我还说带你回我家来着,我不想和长史你分开。”李景珑笑着说:“不逗你了,睡吧,明天一早还得赶路。有些事,不必着急,慢慢想,渐渐就明白了。就像我,直到遇见你的那天。”李景珑闭上双眼,鸿俊仍有许多层出不穷的念头,但他也倦了,便把腿搁在李景珑腰上,渐渐睡去。这夜,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席卷了长城内外近千里地域。榆林县大澡堂中,时近深夜,客人们大多离开,澡堂内一片静谧,远处有歌女唱着“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西厢独立浴室中,疯子披头散发,泡在木桶里,沉默不语。莫日根则坐在澡堂外,腿上搭着毛巾,提着一壶小酒,手里捏着鸿俊送的两枚穿在一起的和田玉珠,手指玩着玉珠。“洗完了没有?”莫日根回头说,“你不饿么?”疯子趴在澡盆上,朝外张望。莫日根起身,走进浴室内,检查那疯子。疯子在疯之前是个当兵的,身材瘦削,脸庞洗过污脏泥灰之后,竟是十分英气。疯子尚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看着比鸿俊大不了多少,警惕地打量莫日根,莫日根叹了口气,躬身在他染血的脏衣服里翻出一封信。信上血迹斑斑,乃是天水成纪县派出的求援书。内里字迹模糊不清,只能看清发信人是成纪城守黄安,派出斥候陆许,往乌台县请求援兵。“陆许?”莫日根说。疯子被陡然叫到名字,眼中现出一丝迷茫,莫日根递给他干净衣服,陆许只赤条条地站着,上下打量莫日根,莫日根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