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文网 - 耽美小说 - 我在故宫装猫的日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586

分卷阅读586

    律来治理,或者这个国家的法律严苛细密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的话,那就说明这个国家的道德已经败坏到了一定程度。



    这也是为什么各国抵制秦国的原因,因为秦国就是一个用别国的「底线」来治理国家的国家。在东方五国看来,秦国必然遍地流氓处处失礼。



    但荀子不这么认为。



    荀子自求学开始便在各国之间游走,他和各国大王交流过,也和贩夫走卒甚至山林盗匪相处过,因此他非常清楚,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将儒家听进去的只有少部分人,而大部分人连活下去都无法保障,和他们说仁义道德无异于对牛弹琴。



    之前那些妄图用儒学非议秦国的儒生都忘了很重要的一点,孔子曾说礼不下庶人,孔子所信奉的教育是因材施教,而孔子更是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儒家绝不应当强迫别人来学习儒家。



    孔子有几个学生,在他留下的语录之中他对不同的学生说的话的深度也是不同的,和资质最好的颜回的话是话中有话余音绕梁,可以从中层层分析剥离出若干意思,而和资质最差的子路的对话便是极为简单直白,词即意,根本不需要多想,只要照着做就行。



    这是为何?因为孔子认为,对于愚钝之人千万不要同他说过于深奥的话,免得他多想走歪了路,只要将最终的结论告诉他就可以了,这样未必能把他教好,但是绝对不会教坏。



    这也是儒家教育体系中的一个关键。



    而就这一点来说,荀卿认为商鞅此前作为并无过错,他甚至是欣赏的。他不知道商君入秦时候秦国是怎么样的情况,但只要翻看商君书,他就能从当时的条条框框中窥得当时的秦国到底有多糟糕。



    商君没有将时间花费在给那时候的秦人解释这些零碎问题上,他只是极为强硬地表示——这些你们都不需要知道,先养成不允许这么做的习惯就是了。



    以刑止刑,在短时期内是见效最快的。而在商君治国之后至今已经有了百余年,秦国百姓也在法律的条条框框之下养成了不少良好的习惯。所以荀卿认为也可以进行第二步,也就是教导这些已经习惯“不”这么做的人为什么不能这么做。



    这其实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因为他要就秦国的法律为骨架,一点点将儒学的知识贴进去方便他们理解。举个例子,秦国法律规定必须赡养家中老者,年轻人不可以攻击老人,而他就要用孝道这个概念为秦国人解释为什么必须赡养老者,又为什么要尊重老者。



    在最初,除了两个现在已经去了蜀郡的学生支持他,他几乎所有的弟子都不赞成他这么去做,尤其是许多慕名而来的儒家学子,他们觉得这是儒家思想倒贴了法学。



    也有几个年轻的学生觉得没必要讲明白,他们认为现在的秦国百姓也挺好,但荀卿还是坚持这样做了。



    他说服秦王的理由是——秦国能用治理秦民的方法治理秦国,难道还打算用这种方法治理天下吗?



    秦国人民和六国人民的底子不一样,秦人已经被约束习惯了,而六国则不然。而就算是秦人,在商鞅立法之初也是杀了不少人,更用太子的先生扮演了杀鸡儆猴的角色,此法令方才得以推行。



    孝公治理秦国尚且如此,日后难道还要在六国也上演一次杀鸡儆猴?



    这无疑就异人最关心的一点。



    治小国和治大国绝非是一个难度,而治理一个对你带有仇视情绪的大国更不是一件易事。秦国当年可以接受孝公之政,是因为孝公是自己人,但是六国绝对不会接受他相同的处理方法,因为秦国是外人。



    这个道理就和亲妈打孩子是教育,后妈打孩子是虐待一样。每一次并入秦国的郡县该如何治理都能让秦王伤透脑筋,更不必提国了。



    别的不提,就说刚刚并进来的东周国和西周国好了。



    这两国的人民在并入秦国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水土不服,首要一点就是他们无法接受秦国的「秦王以下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切平等」的思维。



    若说各国之间谁对血源贵族论最为迷信的,那么除了周国也没别的国家了。



    这种即便欠债也要维持天子尊仪,即便再狼狈也不能失了礼仪的作风从周王室一路刮到了百姓间。



    贵族就是高人一等,生来就是各种特权的执掌者。在周国,法律是为了贵族服务的,而到了秦国,他们居然和普通的庶民一样?



    因为没有爵位只能穿普通麻布,还得下地去种田?妻妾的数目居然还有限制?居然用钱也没办法买房子?开什么玩笑,不能接受,绝对不能接受!



    已经跋扈惯了的周国贵族们争先恐后挑战秦国法律的底线。秦国虽然对于这种刚刚并入秦国的地区都会给他们一段时间的适应期,但是也经不起三番两次的挑战。



    等到秦国真的动手了这些人又要哭天喊地到处向别的国家求助。虽然他们再怎么闹腾在异人眼中也没啥用,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但的确是让人感觉闹心。



    所以当荀卿告诉他用他的办法或许可以改变这一情况后,异人毫不犹豫就同意他试行了。



    按荀子所说,儒家学说是东方四国最为推崇的学说,若按照荀卿的方法,在法家的外皮上包一层儒家的金色外衣,那么那些自诩为文明人的东方五国便无法继续挺直腰板。



    ——你们不是文明人吗?你们不是一个个都学习儒家吗?法律是儒家的下下限你们都达不到,哪来的脸面说自己是礼仪之邦?



    异人都能想象到时候那些国家是有多崩溃了。



    不过在重新编纂的过程中,荀子有些遗憾自己的学生被派去了蜀郡。



    要不然……“安儿最擅此法。”



    如果他的两个学生都在的话可以为他省下不少力气,一个心黑一个手黑,可比他这个老头子要得用的多。



    而反复拨拉了一下自己帐下的几个学生后,荀子眼珠子一转,从里头挑出了两个法学学得最好的,然后将这份任务交给了两人。



    此二人正是韩非和慕名而来求学的李斯。



    于是很快,远在蜀郡的吕安和尉缭就先后收到了师弟们的书信。



    李斯和韩非齐齐写信给了吕安和尉缭表示——这个师兄/弟,我完全相处不来!



    按照落款时间来看,他二人寄信可能是先后,但因为蜀郡糟糕的交通条件,在抵达吕安和尉缭这里的时候则是同时。



    ……所以这就有些尴尬了,尉缭和吕安二人展开信看了几眼后,表情都有些古怪。



    当然,李斯和韩非二人都没有直接在信里骂对方脑子有问题,在背后说人是非那未免也太下流了,他们只是非常含蓄地在信中表示我不太会和这样子的人交流而已。



    “别理他们。”尉缭伸手将被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