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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搅拌酱汁,背对着他说:“再等一下,马上就好。”陆擎森有些恍惚,这是谁的梦?你的,还是我的?24:学长连着抽完了三支烟,烟盒里已经空了。最近抽得太多了,他想:这样不太好。回头望了一下街对面的楼群,容印之和他的家就隐藏在那里。可能再也回不去了吧。这件事不知道要让他担惊受怕多久,那么内向又胆小,跟陈自明的关系还那么差,恐怕一点无心之语都会让他无限联想。一定要跟自明讲,让他别多话。时机太差了,还没让他熟悉自己就毫无防备的相遇。容印之让他迈进那个家门做了那么久的铺垫,结果自己这一下就踏进了他生活甚至人生的边缘。陈自明跟他提过很多次,“太任性了”“那个任性”“简直胡闹”“跟你两个极端”。可陆擎森一次都没有想到容印之身上去,哪怕今天见到他胡搅蛮缠的样子也依然没觉得。他哪里任性?他分明那么好。自己在他身上予取予求,所有的强横都被默许,没有一句抱怨。去路边又买了一包烟,陆擎森坐上公交车,摇摇晃晃地往中转站开去。倒了两趟车,先去了大洋的维修店买了部手机。“就你那破手机,早该换了!”大洋从柜台里倒腾出一个盒子来,还打趣他:“我给你装过定位软件呢,要不要找回来啊?”他笑一笑:“没丢,坏了。”说着掏出SIM卡来。“就你这卡,还有几个人用啊。”大洋拿出剪卡器,把他那张卡给剪了,才能装进新手机里。陆擎森在新建联系人里面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把那个电话号码存进去。算了,就到此为止吧。容印之窝在沙发里啃手指,另一手攥着陆擎森留下的手机。他心里又慌又乱。既害怕陆擎森会泄露他的秘密,又愧疚于自己对他的态度,又怨恨他为什么偏偏在今天去找陈自明?哪怕陆擎森给了他那样的保证,他也实在无法安下心来。他开始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选择,甚至回想当初,他就不该去触碰那些不该触碰的东西,不该由着自己的好奇心和欲望。他应该听学长的话,隐藏一辈子,不要去做不该做的尝试,把自己推进越来越无望的深渊。什么面对它、解决它、抛弃它,屁用都没有。都是骗人的借口,是想方设法要满足自己欲望的借口。当垃圾的日子那么快乐,他根本就抛弃不了!他的心情在“马上就要身败名裂”和“陆不会害我”之间盘旋得跌宕起伏,越是不好的结果就忍不住去想,然后一遍遍在脑海里循环不止。陆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一会儿温柔,一会儿又变得狰狞,他不知道该信哪一个。结果,还是只有学长可以依靠吗?最后一次跟学长通话,还是在他第一次跟陆上床之后的早上。他连澡就没敢洗就直接回了家,冲进浴室把衣服脱在地上,打开淋浴器,穿着那套内衣就直接站在花洒下面把自己淋个透。慢慢蹲下去,嚎啕大哭。他是曾经幻想着可以跟学长zuoai的,哪怕把他当成女人也行。学长的温柔和包容,让他一度以为自己真的可以跟学长发生点什么。所以他越界了。他被学长结婚的消息刺激得冲昏了头,妄想着学长在成为别人的丈夫之前,能先做他只有一夜的男朋友——他到现在还记得学长那时惊愕的脸。学长的眼神里,映照着自己的不堪。不嫌弃他,不代表就喜欢他,更不代表可以跟他上床啊!他从来没有那么痛恨过自己的性癖和软弱,这软弱羞辱了学长,也羞辱了他自己,并且让他从此失去了那根重要的稻草,于深海之中孤立无援。所以他穿上自己最华丽的内衣、喝了很多酒、抛弃矜持去找人过夜。不管对方如何对待他,猎奇、羞辱、甚至打骂,他都要昂着头接受,要是能把他一拳打醒那简直再好不过。他也许并不能因此而变得坚强,但至少可以把软弱的那个自己破坏掉。可他失败了。他不但没有受到羞辱,还得到了做梦都梦不到的愉悦,毫无廉耻地在对方的摆弄下尖叫着高潮。他能怪谁?怪他挑中的这个看起来最不可能接受他的人却接受他了吗?怪对方没有偏见、没有粗暴、没有不耐烦地对待他吗?怪对方太温柔了吗?他只能怪自己;怪自己不要脸;怪自己根本除不掉这份软弱。他豁出一切想要做出改变,却从此与学长背叛得更加彻底。幻想着跟学长哪怕牵一次手都会偷笑,到头来却连一个陌生人的拥抱都无法抗拒。他变成一个真正的垃圾了,或者说,他一直就是个垃圾。这才是他哭泣的原因。他湿淋淋地从地上的外套里摸出手机,拼命地、不顾一切地跟学长道歉,想要得到学长的原谅,不想就此承认自己是垃圾。那还不如要他去死。大概是被他哭到哽咽的状态吓到了,学长默默地听他的对不起听了很久,轻轻叹了口气,跟他说:不要哭了印之,我不生气了。学长说自己也有错;学长说心情不好才说了很重的话;学长说要他不要放在心上;学长还说有事还是要记得第一个找他商量。那一刻,容印之觉得他几乎可以为学长去死,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比学长更好,他一辈子都不会喜欢其他人了。他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自己面对、解决所有问题,不能再去浪费学长的温柔。结果这才过了多久,他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却对学长以外的人产生了“不如交往一下试试”的想法?一声轻微的“喀”,低头一看,小指的指甲被他咬裂了,边缘翘了起来。他盯了半天,用牙齿咬住指甲边撕了下来。一阵钻心的疼。他于是开始咬另一个。取完车回家已经晚上八九点,陆擎森还没吃饭。吕想前几天摔伤了,轻微骨裂,瘸着一条石膏腿不爱动,挺着也没吃。煮了一大锅方便面,俩人草草地对付了一顿。“对,王子问你,那几盆花你还要不要?他明天回市里直接给你带回来。”吕想喝光面汤擦擦嘴,“说下午给你打电话你关机。”陆擎森顿了顿,“不带了,一会儿我回他。”已经不需要了。王子是他们的邻居,乡下的邻居。一个热爱花草和复古油头的城市小青年,跑到村里包了一块儿地当花农。也不种什么特别名贵的品种,当地长什么花种什么花、适合什么花种什么花,只要有点观赏性的就种,没有观赏性觉得好玩的也种。一个巨大的花房里面常年郁郁葱葱,格外好看。陆擎森在王子那儿选了几棵小盆栽,其中一株蝴蝶兰开得特别可爱。绿色枝丛里,独独伸展出一枝细长的花枝来,小